<xmp>
已棄用: 不推薦使用此功能。雖可能有一些瀏覽器仍然支援它,但也許已自相關的網頁標準中移除、正準備移除、或僅為了維持相容性而保留。避免使用此功能,盡可能更新現有程式;請參考頁面底部的相容性表格來下決定。請注意:本功能可能隨時停止運作。
<xmp>
HTML 元素呈現開始和結束標籤之間的文本,而不解釋其中的 HTML,並使用等寬字體。HTML2 規範建議應該以足夠寬的方式呈現,以允許每行 80 個字符。
备注: 請不要使用此元素。
- 自 HTML3.2 起就已經被棄用,並且並沒有以一致的方式實現。它已完全從當前的 HTML 中刪除。
- 請改用
<pre>
元素,或者如果在語義上適當,則改用<code>
元素。請注意,你需要將『<
』字符轉義為『<
』,將『&
』字符轉義為『&
』,以確保它們不被解釋為標記。 - 可以通過將
monospace
作為font-family
屬性的通用字體值,對任何元素應用適當的 CSS 樣式,來獲得等寬字體。
屬性
此元素除了全域屬性外,沒有其他屬性,這些屬性對所有元素都是通用的。
DOM 介面
此元素實現了 HTMLElement
介面。
規範
Specification |
---|
HTML Standard # xmp |
瀏覽器相容性
BCD tables only load in the browser
參見
- 可以代替使用的
<pre>
和<code>
元素。 - 類似於
<xmp>
但同樣已過時的<plaintext>
元素。